2024.06.28文/俞炫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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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精選書摘分享】空間的未來:COVID-19加速產生的空間變化

文/俞炫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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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精選書摘分享】空間的未來:COVID-19加速產生的空間變化

私人戶外空間的必要性

現代城市裡,能夠接觸到大自然的空間,都屬於「公共空間」。唯有在公園綠地,或者走在路上,才能夠同時看見天空與享受大自然。而且,身處這樣的公共空間裡,往往得注意自己的儀容,不能夠穿得太隨便,並且和互不相識的陌生人共享空間。這樣的公共空間有助於社會階層融合(social mix)。但是,在人與人之間必須保持社交距離的疫情期間,公共空間卻會變成危險的空間。為了保持社交距離而不出門的話,便接觸不到大自然。這時,家裡如果有庭院或陽台,至少可以到戶外透透氣。然而,很多人卻無法做到這一點,因為有50%的韓國人住進了沒有庭院的住宅大樓,原本附設的陽台也因為陽台外推而變成了室內空間。於是,疫情期間,人人幾乎被軟禁在家,與大自然隔絕。

我認為,未來新建的住宅都應該設有戶外陽台,或者,在翻新現有住宅時擴建戶外陽台。要做到這一點,就必須推動修法,提高建蔽率(建築投影面積與基地面積的比率)和容積率(建築物總樓層面積佔基地面積的比率)的法定上限。倘若採用的是凸出於建築主體平面的「凸陽台」設計,則還要留意棟距上的問題。韓國的現行法規為了確保採光,對於住宅之間的棟距有著嚴格的規定。若按照現行法規,在現有住宅增建戶外陽台,根本不可能做到。唯有推動修法,規定計算棟距時毋須計入凸陽台的部分,才有可能達成。

不過,要注意的是,樓上的陽台如果就在自家陽台的正上方,陽台的功能將大減,因為人無法看見整片天空、雨絲也不會飄進來的陽台,並不是真正的戶外空間。自家陽台的正上方至少應該不受樓上陽台的遮蔽,才有可能讓人看見完整的天空,並感受到風雨和陽光。要做到這一點,只要將上下樓的陽台互相錯開配置就行了。

另一個要注意的是陽台的深度。按照韓國的現行法規,不計入室內面積的陽台的深度通常為一米五;屋齡更老的住宅,陽台的深度減掉牆壁及欄杆的厚度之後通常只剩下一米二,在那裡除了晾衣服以外沒什麼事可做。陽台的深度至少應該要二米五,才有辦法讓兩、三個人坐下來;深度達三米,便可發揮出類似庭院的功能。只是,陽台並不是愈深愈好,太深的話,樓下會曬不到太陽。折衷的辦法是,先取消陽台外推,恢復原有一米五深的陽台,再予以擴建,將深度拓展至三米。如此一來,靠近室內的那一米五深依然有樓上遮蓋著,靠近戶外的那一米五深則完全敞開,形同露台。對樓下而言,雖然多了一個一米五深的屋簷,但自己的家一樣會增建出一個三米深的陽台,總日照量可以說是不變的。

以上是在翻新現有住宅時擴建戶外陽台的一種做法。若是新建的住宅,則具有更大的設計空間。

種了樹的陽台

2014年獲頒「安波利斯摩天大樓獎」(Emporis Skyscraper Award)的米蘭住宅「垂直森林」(Bosco Verticale),陽台上種滿了樹,完工幾年後,建築的牆面變得像森林一樣。加拿大籍的以色列裔建築師摩西.薩夫迪設計的新加坡住宅「晴宇」(Sky Habitat),陽台的型態十分多元。丹麥BIG建築師事務所設計的哥本哈根住宅「仿山居」(Mountain Dwelling),家家戶戶都有陽台。大都會建築事務所(OMA)設計的新加坡住宅「翠城新景」(The Interlace),陽台設計及建築型態則奇特又令人印象深刻。

目前,在韓國建造這類型的住宅是不可能的,因為,在現行法規下蓋這樣的建築,會在建蔽率及容積率的計算上十分不利而不具效益。建築法規的立意本是為了建造良好的居住環境。然而,若現行法規導致良好且必要的設計變得窒礙難行,就應該修法、予以改善。要建造出符合後疫情時代的建築,就應該將若干現行法規予以修改或廢除。

附有露台式陽台的住宅的始祖,是1967年摩西.薩夫迪設計的蒙特婁住宅「棲息地67」(Habitat 67),由工廠預鑄的水泥構件於工地現場組裝而成,這樣的工法十分適合冬季寒冷施工難度較高的加拿大。其每一戶的量體都與樓下的稍微錯開,於是,每一戶都擁有一個如同庭院、接近正方形的陽台。但這麼做的一個問題是,每一戶的下方多多少少都會出現一些毫無用途的虛空間。後來,丹麥BIG建築師事務所的「仿山居」解決了這個問題。「仿山居」雖然也像「棲息地67」一樣,每一戶的量體都與樓下的稍微錯開,但下方的空間一致規劃為寬闊的停車場。

受限於現行法規,目前在韓國看不到這樣的住宅設計。因為,從高處往下看,這類型住宅的占地面積很廣,而如果這時又必須遵照現行法規有關棟距的規定,可規劃戶數將會比現有常見的一字型住宅少很多。

人們通常希望盡量減少住宅樓體和社區通道的占地面積,以便將剩餘的基地都規劃為社區庭園。這種「建造高樓,並在高樓之間配置庭園」的構想,是由20世紀現代建築大師柯比意所提出。但我必須問—這種社區庭園,使用率有多高?事實上,社區庭園是附近的住戶都俯瞰得到的一個地方,你根本很難在那裡放開自我。而且,抵達庭園之前,你還得先穿好衣服、走出家門、搭電梯下樓。與其費力去通過那重重關卡的考驗,不如打造一個專屬於自己的陽台,即便空間不大,但你只要穿得輕輕鬆鬆、不用洗臉,就可以走出去享受戶外,而且使用率一定高得多。

最重要的是,在後疫情時代,人人都需要一個私人的戶外空間,以便在保持社交距離的同時也能夠享受大自然。如今,我們需要的不再是社區庭園,而是自家陽台。為此,相關的建築法規應該修改。

 

*以上內容摘錄自《空間的未來:COVID-19加速產生的空間變化》,俞炫準著,大典藏藝術家庭股份有限公司出版。